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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评通过评审

访问次数:2255 录入时间:2017-08-18

2017年8月10日,岷县环保局在岷县主持召开了《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书》)技术评审会。项目建设单位:岷县给排水公司、评价单位—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,参会代表与邀请的专家共计12人。会议由3人组成专家组。

会前专家及代表赴现场踏勘并对项目区环境状况进行了解,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与评价单位对《报告书》内容的介绍,经过认真讨论与评审,一致认为由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《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编制较规范,环境状况介绍清楚,评价内容全面,环保措施可行,评价结论可信,建议通过评审。

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定西市岷县洮河西岸护堤200m远的龙王台河漫上,设计总规模为0.9万/d,其中生活污水量Q=6864/d ,工业用水量Q=1802/d,并配套敷设26.867km污水管网。

该工程于2011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,2014年8月建成投产,并于2014年12月进行了阶段性验收。根据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要求,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指标为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中的一级B标准。根据验收结果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,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均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洮河。

本期工程建设,通过对现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必要的改造,在远期SBR池预留地上新建提升池、絮凝沉淀池、反硝化生物滤池,使其出水水质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中一级A标准。

此外,由于该项目污水处理厂涉及管网建设工程已敷设,且污水收纳范围不变,本次工程不再新建管网,故本报告评价仅针对污水处理厂工程,不含管网工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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